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警钟长鸣

视力保护色:
南宁四学校违反“八项规定”被通报


2016-01-29 17:27:21信息来源: 中国教育报 浏览次数: 字体:[ ]

据新华社南宁1月27日电(记者 向志强)违规向学生收费用于发放教师补助、公款国内旅游……日前,广西南宁市纪委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其中4起案例与教育系统相关。

涉及违规发放津贴3起:2015年春节前,横县职业教育中心主任闭文农召开全体班子会议,决定以加班费的名义,向参与创建“国家示范学校”项目建设而加班的教职工发放补贴共计10万余元;2012年至2015年,上林县中学以赞助费、择校费、补课费等名目,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共计550多万元,用于发放教师补助和其他开支;2012年秋学期至2014年春学期,中华镇三军小学以学校食堂柴火费和水电费重复报账的方式套取资金,用于发放学校教师补助2万多元。

涉及公款旅游1起:2014年7月,江南区江西中学校长梁其宇组织召开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在未经请示江南区教育局的情况下,将学校商店承包者交付的租金6500万元分解到各年级,用于组织学校98名教师外出旅游,花费50410元。

(编辑:)
【打印本页】【我要纠错】【关闭窗口】

[全文下载]:
分享到:
0
上一篇:
下一篇:
中共浙江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00083号
技术支持: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网站管理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